事项名称
离任村(居)委干部养老补贴
审批类型
无
办理机构
柳江区民政局基层政权股
服务对象
离任村(居)委干部
设定依据
《关于调整我县村级干部待遇和办公经费标准的通知》(江组通字〔2015〕20号)
办理条件
办理材料
1、柳江区建国后离任村干部身份和工作年限认定登记表
2、柳江区离任村(居)委干部享受养老生活补贴呈报表
3、身份证复印件、银行帐号复印件各一份
办理地点
柳州市柳江区拉堡镇柳中路6号区民政局区划地名、基层政权股
办理时限
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:00—12:00,下午15:00—18:00,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
联系电话
0772—7217736
办理流程
1、到镇党委基层办填“柳江区建国后离任村干部身份和工作年限认定登记表”一式三份,然后拿到村(居)委公示7天没有异议后,盖村(居)委公章,再盖镇党委公章,最后到镇民政办填“柳江区离任村(居)委干部享受养老生活补贴呈报表”一式三份同时上交。
2、上交身份证复印件、银行帐号复印件各一份。
3、区民政局审批后,审批表一份和银行帐号报乡镇财政所,一份由镇民政办留存。
收费标准及依据
不收费
附件下载
网站地图 | RSS订阅 | 使用帮助 | 联系我们 | 手机版 主办单位: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政府? 管理维护:柳州市柳江区信息中心? 技术支持:柳州市信息化建设管理中心 桂ICP备10200750号-1 桂公网安备 45022102000001号 标识码:4502210009